自變量定義 自變量定義又一可.稱為自變量賦try,若要向用戶宏程序本體來傳遞數據,須用白變·量賦值.來指定、, 這里使用的是局部變量(#0一#38)共有39個,與其對應的自變量兩種類型: 自變量賦值r:用英文字一母加后面數值進行定義,每個字母都有與之對應的變量,且是一一對應關系,不賦值時,可以省略二 自變量賦值B:根據用戶編程的需要進行變量直接定義,.不像自變量賦值I那樣一一對應,需要多少變量就定義多少,但是一般一個程序不會超過26變量。 表2一1列出了宏當前局部變量#o一#38所對應的宏調用者傳遞的字段參數名。 對于每個局部變量,都可用系統宏AR[]來判別該變量是否被定義,是被定義為增量方式還是絕對方式、,)該系統宏的調用格式如下: AR「#變量號] 返回 0:表示該變量沒有被定義。 90:表示該變量被定義為絕對方式G90。 91:表示該變量被定義為相對方式G91。